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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云港市艺术摄影作品展征稿启事

  • 发布者:admin
  • 发布时间:2015-10-7 22:59:53
  • 查看数:5214
  • 评论数:2

连云港市艺术摄影作品展征稿启事


    为了充分展示近年来全市摄影工作者“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、贴近实际”,努力创作取得的丰硕成果,促进摄影创作进一步繁荣发展,连云港市文联、连云港市摄影家协会将于2015年11月上旬在江苏省现代美术馆举办“连云港市艺术摄影作品展”,现将征稿细则启事如下:

一、本届参展作品是为充分展示连云港市近年来摄影艺术发展成果,作品题材不限,内容积极健康,具有时代气息,提倡艺术风格多样化,特别鼓励艺术上有创新的作品参展,不限于在各级展览中已获奖、已展出的优秀作品。

二、本届展览分纪录类和艺术类两类评选和展出

   (一)纪录类:纪录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社会生活、自然环境生态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。涵盖新闻摄影、专题报道摄影、社会人文纪实摄影、自然纪实摄影等。纪录类作品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。在后期制作中,对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,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。彩色可以整体(不可局部)转变为黑白(含单色)。每件作品除标题外,应有简要说明(100字以内,包括时间、地点、事件要点)。

    (二)艺术类(含商业和广告类):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、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作品。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、民俗风情、广告、人物、静物、动植物等,也包括创意影像、观念影像、实验性影像等。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。

    三、参展作品题材、体裁不限。每位作者选送作品各类总数不得超过10幅(组);彩色、黑白照片均可参加,长方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(25.4厘米);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×8英寸(20.32厘米×20.32厘米);宽幅等非常规比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。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。

    四、参赛作品投稿时,同时提供电子文件。作品为jpg格式、文件数据3M左右,并注明作者姓名、通讯地址、作品标题、作品编号、图片说明等信息,与作品一并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系统传送,也可使用移动硬盘或光盘直接投送。

    五、凡入选的参展作品,主办方可用于展览、画册、报纸、杂志、网络等非商业性宣传活动,不另付稿酬,作品的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。

     六、本展览不收参展费,不退稿,入展作品由展览组委会调集文件统一制作。

七、征稿方式

以各县区为单位,由各县区摄影家协会负责组织稿件,集中统一选送,同时也欢迎个人直接投稿,但选送作品不得重复。

    八、参展作品需在作品背面注明参展类别、作品题目、作者姓名、详细通讯地址、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。

    九、本届展览展出作品共120幅,其中纪录类和艺术类分别设金奖各1名(奖金各10000元)、银奖各2名(奖金各6000元)、铜奖各3名(奖金各2000元)、优秀作品奖各10名(奖金各500元),并为获奖作品颁发证书,所有入选作品将编入画册。

     十、征截稿时间

    自2015年8月5日起征稿,2015年10月15日截稿。

     十一、参展作品于2015年10月8日评选,11月初在江苏省现代美术馆展出。

     十二、征稿地址

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36号四楼连云港市摄影家协会  

联 系 人:陈 辰

联系电话:0518-85586918

邮    编:222000

    电子邮箱:zxhqz@126.com  参赛作品投稿时,同时提供电子文件。

    寄稿信封上请注明“连云港市艺术摄影作品展”字样。

    十三、展览组委会:

    主  任:李锋古 市文联党组书记、主席 

    副主任:蔡骥鸣  市文联党组成员、副主席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张晓晖  市摄影家协会主席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委  员:  梁同乐 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王统庠 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来  宾 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冯宝林 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张素侠 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任汉诗 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陈  辰 市摄影家协会秘书长

    展览将邀请国内知名摄影家组成评委会,名单另行公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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